青岛胶州市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须知(范围+材料+时限+费用)
胶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说明
一、受理范围、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
(一)青岛市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人员范围: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受理理由:遗失换货、损坏换货、过期换货。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在受理范围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必填:身份证。
时限为15个工作日(邮寄:10个工作日)。
(二)省内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人员范围: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员。
受理原因:身份证过期、损坏补办、遗失补办。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在受理范围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
时限为20个工作日(如急,可申请邮寄,15个工作日内)。
(三)省外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人员范围: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
受理原因:身份证过期、破损补办、遗失补办。办理第一次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不在受理范围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
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人像和指纹采集
对于居民身份证,要在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根据要求,采集图像时不需要标准和白色、浅色的服装。
三。费用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到期时,收取每证20元的费用;遗失或损坏收取每张卡40元的补办费;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10元卡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