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莱西市子女与父母投靠落户指南(条件+入口+材料)
一、结算条件
投靠户口为莱西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1.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可以自愿投靠父母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可以自愿投靠成年子女(不包括高校集体学生)。
二。搬运地点
在当地派出所落户
三。在线处理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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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需材料
符合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条件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核。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集体户接收函;
4.家庭关系材料;
5.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件或协议(限于再婚及随迁未成年子女和依赖父母的未成年子女)。
集体户落户的,需确认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
符合落户条件的,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其中,省外人员应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居住迁移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投靠合法固定产权房屋的,户口迁入时,应提供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产权证。
2.合法固定住所持有人死亡的,应当同时进行户口注销验证。
3.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申请人或者关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是指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产证;房屋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含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六。办理流程和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
审查户口申报事项时,发现相关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核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