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1年7月19日,梁溪民生官方微信发布消息,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发〔2021〕14号)精神。
一、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60元。
二是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城市贫困人口托养标准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供养人员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西民联发〔2020〕26号)执行,江阴市、宜兴市按各自文件执行。
三。全市集中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870元,分散孤儿由每人每月23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60元。
四。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低收入家庭以外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元。
5.省确定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市确定的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的倾斜养老金,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残疾人的家庭收入。
六、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调整资金,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重度残疾和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纳入各市(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抚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