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指南
法定时限:
1.从受理转移申请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
2.自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收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诺期:
1.从受理转移申请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
2.自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收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地址: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82411062、82411505
处理时间: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办公时间:上午9: 00-11: 30,下午13: 00-17: 00
收费标准:免费。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从机关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事业单位的。
二。搬运材料
1、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男50以上,女40以上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
三、办理流程
1.柜台处理:
2.在线处理:
无锡网上办理:个人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18.90.158.61/),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个人账户。一步一步点击社保业务→点击自助申请登记→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转入行政区域代码和转入社保经办机构名称→上传材料。申请人可在服务大厅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