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指南
法定时限:从受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收到《失业军人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在资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诺期限:从受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收到《失业军人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在资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地址: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82411062、82411505
处理时间: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 00-11: 30,下午13: 00-17: 00
收费标准:免费。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军人配偶可以申请转为无锡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失业军人配偶在无锡市就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军人配偶在退役军人安置时未就业,安置户籍地为无锡市;
3.失业军人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户籍在无锡市。
二。搬运材料
1.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2、《失业军人配偶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柜台处理:
2.在线处理:
无锡网上办理:个人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18.90.158.61/),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个人账户。一步一步点击社保业务→点击自助申请登记→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转入行政区域代码和转入社保经办机构名称→上传材料。申请人可在服务大厅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