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须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
5.被征地区(乡)管委会出具征地身份证明;
6.提供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村委会建立的贫困户证明;
8.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明、随军家属身份证明和失业身份证明;
9.释放证明、劳动教养释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