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人造丝2022-08-16  16

广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贫困家庭学生:

指本人及家庭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全日制学生。包括原国家级建档立卡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实际无人照管的儿童、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以及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学校负责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

广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助学金:

资助在广东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每人最高6000元。学费不足6000元的,按应缴纳学费的实际数额进行资助。

对在广州市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各区教育局设立不低于50万元的资助金,按照每生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费不足6000元的,按应缴纳学费的实际数额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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