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育儿假多少天
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简称条例),明确新增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和建立普惠性关爱服务制度,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广东人大网)
《条例》强化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措施之一是增加育儿假。
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三岁以内生育子女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十天育儿假。节假日人工费用分摊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