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修基金怎么交
修订后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交存主施工单位提前足额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以前的付款方式:
以往购买预售商品房,购房人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时,直接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但在此过程中,往往存在买家不付款、房屋转卖导致业主变更、开发商挪用等风险。
当前付款方式:
为保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交存,避免交存不到位的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网签备案时,应当代新建商品房全额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售出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验收备案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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