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福州公证处尚未对离婚财产进行公证,
婚姻财产协议公证如下:
应用条件
(一)申请人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争议;
(三)公证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处理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夫妻财产协议
结婚证书
与约定内容相关的产权证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5楼506窗口~ 510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夏季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