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
1。高级
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21日17:00;
网络检查时间:4月12日至4月22日17:00;
网上支付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17:00。
未选择通知承诺制度或通知承诺制度不适用。办理考试事项人员现场考察时间:4月13日至4月22日17:00(节假日除外);
根据考试报名证书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和缴费。
2。初中
报名时间:7月19日至7月28日17:00;
网络检查时间:7月19日至7月29日17:00;
网上支付时间:7月19日至8月1日17:00。
未选择通知承诺制或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办理考试事项的人员现场检查时间:7月20日至7月29日17:00(节假日除外);
根据考试报名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和缴费。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经济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每个层次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税、金融、保险、交通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各大类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后确定)
高级考试有一科,高级经济实务,有主观题。考生必须达到国家统一的资格标准,才能取得考试成绩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时间为3小时,5分钟后禁止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在2小时内交卷或离开房间。
(2)初中考试
(各大类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后确定)
初、中级考试设置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
初级和中级考试分2天进行,上下午分4批实施。各层次、各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级和中级考试每个科目的持续时间为1.5小时。各科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各科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交卷。对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个科目的考试在同一批次分两次连续组织,间隔40分钟。
申请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例〉的通知》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0〕1号)(见附件1)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在2020年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专业职称,可以作为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申请条件。具体由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人所申报的学历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申请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要求考生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告知承诺制承诺书》。不允许代表他们做出任何承诺。考试机构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统筹管理,严格审核报考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资格核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按无效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且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为减轻考生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防止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考试作弊,要求考生在工作地和居住地进行考试报名。在考试中,我们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有组织、高科技作弊、替考等行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例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节选)
第七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八条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有博士学位。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学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经济师工作满10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取得学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务相关的工作满5年;
(三)具有博士学位、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与经济师职务相关的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上述学历和年限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六条取得导游、拍卖师、房地产助理经纪人资格和银行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以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从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职业资格,可按《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和年限,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上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