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一号报销标准:
一、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付部分
住院、门诊治疗和使用医保目录内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费用,现行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约为80%和70%,部分需个人自付。江苏医疗包惠一号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该责任年度免赔额为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为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及以上”为77%,最高赔付100万元。
二。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部分
保障重点住院和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外合理必需的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该责任每年免赔额为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为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为67%,最高赔付100万元。
三。重特大疾病再保
为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对上述两项保障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进行再支付(含1万元和2万元起付额,自付费用合计)。本保障责任免赔额为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金额为100万元。
四。某些特殊重大疾病的补充保障责任
根据合同,将补充一些特殊重疾,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的高额费用负担。
注:
①为了体现普惠性,医疗包惠一号不限制有既往病史的人参保,只规定首次参保的有既往病史的人,上述前三包赔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当被保险人是无既往病史的患者时,如果疾病发生在被保险人之后,赔付比例不会降低。
②自费费用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支付:
一是需要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二,必须是住院和门诊治疗,不包括门诊费用。
第三,必须是合理必要的费用,符合诊疗规范。
四是不包括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具有美容、减肥等保健功能的药品费用。
第五,对单品药品和高值耗材设置限额(单品药品年限额30万元,高值耗材年限额20万元)。
③医保目录是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和标准,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三个目录”,是医保基金支付相关药品、诊疗项目和其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基本依据。
④“自付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医疗保险目录内发生的费用。在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后,还需要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⑤“自付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就医所发生的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完全由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等费用。
⑥免赔额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专用条款”,类似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指江苏医疗包惠一号自付金额中包含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免赔额,换句话说,免赔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予赔付。
江苏医包惠一号去哪里索赔?
届时,登录“江苏医疗包惠一号”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即可在线申请理赔;还可以在11家保险公司的网点申请理赔。同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将积极推进住院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和跑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