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一号能报销哪些门特费用?
医疗包惠一号承保范围内的门诊治疗费用指: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管理的人员因门诊疾病(或项目)在本人选定的符合产品责任协议的医院或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责任1 包括医保支付在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的自付部分。责任二仅限于定点医院医保支付范围外的个人自费部分。特殊病种(或项目)的范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投保场所的保障范围包含特别规定的,特别规定的相应疾病或项目不纳入产品赔付范围(如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类门诊和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门诊疾病不纳入本产品约定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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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治疗:
经认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参保人,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医疗费用,个人不再从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统筹部分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0-10000元以内,在职人员12%,退休人员6%自理;
1-4万元以内,在职人员10%,退休人员5%;
4万元以上,在职和退休人员自理8%;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支付限额:
计算特殊和住院累计费用,封顶线20万符合医保费用;统筹地区,连续缴费5年25万。报销比例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