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业务流程
公共就业科业务审批流程
一、就业创业证审批流程
(一)申请就业创业证需提交的材料:
失业登记:1。就业创业证登记表或失业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告知失业登记承诺书二份(申请人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性,可不再提交毕业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注销营业执照);4.一张2寸红色背景照片和一张小于50KB的电子照片。(3个工作日)
就业登记:1。就业创业证登记表或就业登记申请表;2.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用工花名册等。) 3.员工办理就业登记的委托书;4.经办人员单位的介绍信;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劳动合同复印件;6.一张2寸红色背景照片和一张小于50KB的电子照片;7.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5个工作日)
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明;灵活就业,我做出书面承诺。
工作申请:1。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2寸红色背景照片一张;一张小于50KB的照片电子版;4.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审批流程:个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申请审批→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进行审批,3至5个工作日。
二、劳动档案卡
为实现全省劳动力“一人一档一卡”,享受人社“点对点”在线服务,我区16-60周岁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正在进行中。请符合年龄条件的居民积极参与征集。个人报名可通过扫描“民生山西”APP和“山西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二维码完成。
就业援助科业务审批流程
三。就业困难人员的识别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三份,一寸红色背景照片三张。
3.个人承诺书及三份公示。
4.“4050”人员需持原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原件及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四。灵活就业登记
首次申请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申请表》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五、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1、在太原市各县(区)的参保人员,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基本身份证明(或毕业证),不再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由系统内部核查;
2.期限届满前已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再次申请,不再提供任何资料。系统核实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办理。
3.享受社保补贴满3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交通银行借记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到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帮扶科办理。
不及物动词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小微企业申报社保补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聘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吸收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工资支付证明。
(6)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为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户,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职工缴费情况应单独列示。
(7)小微企业录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人才部门的业务审批流程
七。青年就业见习员
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城乡失业青年(包括土地被征用的失业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就业实习生待遇:1。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申请就业实习单位的条件是:1。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受青年就业实习的意愿和能力;2.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含量;3.可以为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可以为青年研修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郑锦发电[2020]5号文件下发前见习就业的,补贴标准仍按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郑锦发电公司发[2020]5号文件下发后,补贴标准为本单位最低工资的60%。
就业创业培训科业务流程
八。职业技能培训
(1)创业培训
五类人员可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科或指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报名,经审核批准后可参加创业培训。
(2)技能提升培训
1、企业员工培训
柏林各类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员工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给予培训补贴。
2.对主要就业群体的培训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毕业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科或获奖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九。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认定
在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使用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经营的个人、使用贷款购车加入网络汽车共享平台的专职驾驶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资格核验。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5%(100人以上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核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
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并有半年以上稳定就业的小微企业,按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1000元(疫情期间提高到1500元)。
XI。职业介绍补贴
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对我省县外用人单位成功引进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500元;在我省外成功引进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疫情期间分别提高到500元、800元、1000元)。
十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两年内离校的,按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3000元。
十三。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