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对象
奖励对象:
奖励就读于高等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
奖励标准:
每个学生每年5000元。
市、区、校要完善学校和社会救助体系,通过采取勤工俭学、设立“三助”岗位、开通“绿色通道”、设立校内奖学金、接受社会救助等方式,完善本地学生救助体系。公办高校、普通高中要从业务收入中足额提取4%-6%、3%-5%的资金,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要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学生。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级公办学校的标准,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学生。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专项奖学金,支持和奖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