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收入高纳税人才落户条件及材料
海口高收入高纳税人才落户
一、处理条件
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工资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在本省申请就业。
二。处理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去年在我省工资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
3.可以选择在以下地址落户,并提交相关材料: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市市区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2)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社区集体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赁证明或居住证;
(3)在工作单位所在社区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和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办证中心所在社区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资格确认、信函调查和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和处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