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雅园新村公租房申请条件

附件英语2022-08-16  6

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申请条件

位于东莞程楠环城路旁的亚心村,是东莞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小区里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

东莞本地户籍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但下列情形除外: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但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倍(含4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倍(含20倍)的,人均资产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租住过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过租赁补贴、未购买过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房屋修缮、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1)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家庭划分按以下标准执行:

1.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家庭;

2.已婚子女脱离父母(公婆、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组成家庭;

3.年满60周岁的申请人需与子女一同申请,丧偶老人可单独申请;

4.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经村(居)委会证明,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5.无子女的离婚或丧偶者和30岁以上的未婚者可视为一个家庭。

(2)已享受房屋修缮的,不再受理保障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租赁补贴,不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住房修缮等优惠政策。

新员工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新工作不满5年的(从取得全日制学位毕业后的当月起计算);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东莞新入户申请条件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户口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一)新住户正在领取租赁补贴,正在享受租金优惠,不能申请租金实物;

(2)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的缴费单位名称一致;

(3)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必须正常。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9840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