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受托人户籍为青岛市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可以申请夫妻双方迁入落户。
★所需材料★
1.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户口簿未反映亲子关系);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件或协议(限于再婚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投靠)。
集体户落户的,需确认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
备注:
1.迁入合法固定产权房屋的,应同时提供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产权证。
2.投靠有合法固定使用权房屋的,应提供户主和公房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公房承租人和同户成年人同时同意落户的声明。
3.合法固定住所持有人死亡的,应当同时进行户口注销验证。
4.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申请人或者关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5.合法固定住所材料是指:(1)不动产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2)租赁房屋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所有的住宅房屋或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有的住宅房屋还应提供产权单位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租金计算表(结算时使用);(4)房屋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办理流程及时限★
由当地派出所当场受理,按法定程序核实批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青岛开通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家庭事务可通过手机微信在“青岛微警务”——“我要办点事”模块登记。其中,夫妻双方在“我要办点事”模块中搜索“夫妻依靠”即可获得申报入口和办理须知,并根据提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电话告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