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落户地点在哪
符合人群,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的安置地点不同,如下:
1.申请人在南京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居住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备注: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用途为南京市区居住的房屋;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公有住房租赁的住房使用证明等。
2.申请人在南京市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直系亲属在南京市区有家庭住所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进行户口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备注: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申请人所在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提交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4.不符合上述落户条件的,对于具有大专学历的,在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社区登记落户。其他学历、技术技能人员,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大厅、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市民中心、江宁公安分局市民中心登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