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家属随迁条件+材料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落户的南京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南京市户籍迁入市区: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能)三级及以上的人员。
[家庭成员随迁条件] :
夫妻双方按第(一)、(三)、(四)项申请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不含本市户籍大学生集体户和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另一方配偶同时随迁的未成年子女,符合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的,也可以申请随迁。
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随未婚子女、配偶随迁。
[家庭成员所需材料] :
(1)人才落户所需材料详见>。 gt gt。
(2)未婚子女及随迁配偶,应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3)未婚子女应同时提交其未婚承诺书,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为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