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社保落户政策适用于哪些区
2021年4月19日,南京发布。
符合下列落户条件的,可申请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市区):
(1)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在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
(2)正在南京缴纳,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含)。在江苏省其他城市缴纳过城镇职工社保的,在南京可以累计认定。
居住证申请材料:
去派出所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居住证明原件。
根据本人实际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①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出租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④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的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如果住在学校宿舍,提交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就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