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开发区人才公寓


石家庄市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分配通告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住房需求,现面向我市绿卡人才分配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对象和条件

目前在长安区、雨花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保税区(含综合保税区)县市级事业单位工作,本人及配偶在上述县无自住住房、租住公租房、人才公寓的A卡、B卡人才。

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只能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公寓。

二。分配原则

公寓人才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端优先、区域和分级保护的原则。a卡人才、B卡博士人才、已婚B卡人才依次优先,其他B卡人才采取公开随机摇号方式分配。

三。住房分配

市级第四批人才公寓436套,包括:

仙公馆3套(雨花区建华街与塔南路交叉口) (一房3套);

史圣御城161套(桥西区新市中路以南、新市南路以北、西二环以西) (一房61套、两房100套);

国住(长安区胜利北街275号)26套(一室4套,两室22套)。

翡翠书院一期(长安区高营街与河源路交叉口南120米)246套(一室两室各123套)。

仙公馆公寓面积57-74平米,御城公寓面积58-83平米,国和天竺公寓面积58-83平米,翡翠书院一期公寓面积55-83平米。公寓配有电视、冰箱、洗衣机、空、沙发、桌椅等家具家电。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四。分配方法

人才在公寓中的分配方式如下:

(一)卡A人才

随机抓号,确定选房顺序,依次选房。

(2) B卡人才

b卡人才将按以下顺序分配到人才公寓:

1.博士和已婚B卡人才将根据本人意愿优先保障,其房号通过抽签随机分配。

2.根据申请硕士学位和本科学位人数占申请硕士学位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分配公寓数量,并根据选房意愿随机选择分配公寓数量。

3.如有空剩余房源,从服从调剂人员中随机分配(不再区分硕士和本科人才)。

五、申请的时间和方法

(一)2022年3月30日至4月2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石家庄市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2.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石家庄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4月7日前,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区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4月11日前,相关区人社局或市级部门将申请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地址:长安区清源街10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

六。人才公寓开业日

3月31日、4月1日、2日定为人才公寓开放日,人才可以到现场了解户型、家具家电、周边环境等情况。

七。愿意填写

绿卡人才填写石家庄市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

八。发行前的宣传

4月18日,合格和不合格的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摇号分配

4月28日,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对B卡人才进行配租。结果于当日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a卡人才公寓配租另行组织。

5月9日、10日,成功申请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区或市级部门领取《石家庄市人才公寓租住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租住小区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或自动退房者,两年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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