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企业没给员未缴纳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案例
王某在a公司做保洁员,2019年6月16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驾驶的货车相撞。王倒地,当场死亡。交通事故认定,王与负同等责任。当地人社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公司不予受理。公司提供了王入职后向公司提出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要求公司从200元起给予社保补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二。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救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是职工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的权利。而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工伤认定没有直接关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认定工伤不以伤(亡)人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苏某和承担同等责任。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