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经济类型2022-08-16  10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型创业奖励条件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奖励条件

基本条件主要包括:

1.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稳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队由领导、核心成员和成员组成,其中:领导和核心成员必须是公认的A、B、C、D类人才,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高级工)。

2.高层次人才团队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最近5年内获得),具有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持续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3.所创办的创新型企业或创新型项目应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良好的市场前景、产业化基础或可实现的产业化目标;对我市主导产业的发展起到关键支撑和引领作用,并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开始支持和奖励的条件:

1.人才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水平和创新在相关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创办创新型企业,须于2021年8月1日后在沈阳注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团队负责人必须是企业主要创始人、最大自然人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并担任副总裁以上职务;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合计股权不低于50%;专职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3.依托企业利用新增投资开展创新项目,项目启动时间不得超过2年;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开发支持奖励条件:

1.获得创业扶持奖并通过考核验收的人才团队。

2.项目启动后5年内(生物医药项目8年),项目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税前)。

重大项目奖励条件:

1.团队领导认可的高层次人才(A类)。

2.人才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创新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能够解决关键行业、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难题,填补国内空空白。

3.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50%,项目投资进度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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