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偿还比率
门诊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不设。
偿付比率
大连参保人本地看病:报销45%。
大连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30%。
加:每季度最高可报销180元。
报销范围
六种门诊情况不报销
1.超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使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应由个人先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3.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含家庭病床);
4.参保人所属单位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含补缴费用);
5.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未作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报销条件
门诊报销条件:
1.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退休人员;
2.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劳动年龄内无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3.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
4、参保人在103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具备门诊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条件:
1、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对象
2、在具有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具备门诊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报销流程
门诊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定点门诊就诊时,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由参保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下同)或现金支付,门诊基金支付部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人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入院安排缴纳住院押金。出院的时候去医院收费处结算出院费用。然后,住院收据、收费收据、参保人医保卡、身份证到医院设立的医保办结算。
报销地点
大连中山人民医院(二级)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396号
大连友谊医院(三级)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
大连中医医院(三级)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