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保参保指南
应用条件
用人单位为新录用员工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和保险档案。
处理地点
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区办事处)
联系信息
12333
接受公共营业时间
1.窗口业务:即时完成;2.网上申请业务:2个工作日。
处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建立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
2.资金归集窗口审核通过的,建立员工个人基本信息,生成个人号。
3.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就业备案。
4.用人单位向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建立职工个人保险信息。(用人单位也可登录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建立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和参保信息)
处理材料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2.《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3.填写完整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