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养老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无历史欠费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连续6个月以上无法支付职工最低工资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无法进行超过6个月,职工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3.因法律原因可以延期的情形。
加工材料:
(一)《基本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申请表》,原件3份;
(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原件1份;
(3)企业符合申请延期付款三个条件之一的声明,原件1份;
(4)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