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时间+条件+入口+流程)
保单接受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应用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后新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的标准;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
3.符合条件的人最多可以申请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入(转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停止状态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期满,被用人单位录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剩余未发月数不予保留。
施药方法
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请失业救济。
网上办理:全面推行“全方位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补贴申领门户网站(http://si.12333.gov.cn)进行网上申领。
线下办理:本地失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外地失业人员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