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核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Xi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核定指南
一、验收条件:
1.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正常缴纳保险费;
2.因工死亡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的职工转为死亡。
二。处理材料
序列号材料名称 | 复制 | 物质形态 | 评论 | 一个工伤认定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 一个 | 原稿 | 没有 | 2事故申报登记表 | 一个 | 原稿 | 没有 | 三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一个 | 复制 | 没有 | 四死亡证明复印件 | 一个 | 复制 | 没有 | 五办理供养亲属养老待遇,还需提供:①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审核表;②被赡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被赡养人填写告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承诺书;④特别赡养:赡养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被扶养人是因工死亡职工的养父母或者养子女的,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被抚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死亡职工所在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一个 | 原稿 | Xi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电子表格文档 | |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工伤抚恤金承诺书)。文件 |
三。处理过程
四。处理时间和地点
市级参保单位办理地点:Xi龚建路28A号,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各区、开发区参保单位所在地请咨询各区、县、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29-82284309,029-82284677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或个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社保机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