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申请流程+补贴标准
补贴申请流程如下:车辆注销后,车主携带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原件、道路运输证注销单,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所服务窗口办理补贴奖励资金领取手续。业主为个人的,提供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业主为单位的,提供单位三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法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贴标准为:对在国三排放标准下运行的柴油货车,若在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且登记期为2013年,则补贴重型货车1.98万元,中型货车1.43万元,重型和中型牵引车1.98万元;
注册期为2011年至2012年的,重卡补贴1.65万元,中型卡车补贴1.1万元,中重型牵引车补贴1.65万元;
如果注册期为2009年至2010年,重卡补贴14300元,中型卡车补贴0800元,重型和中型拖拉机补贴14300元。
如果注册期为2007-2008年,重卡补贴11000元,中型卡车补贴6600元,重型和中型拖拉机补贴11000元。
如果注册年限为2006年,重型卡车补贴0.88万元,中型卡车补贴0.55万元,重型和中型拖拉机补贴0.88万元。2020年12月31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2020年12月15日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行的柴油货车,除补贴资金外,给予15%的补贴资金奖励;
2020年12月16日至20日期间淘汰的,奖励补贴资金的10%;2020年12月21日后被淘汰的,不再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交警、交通部门停止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路检,严格按上限查处;2020年12月31日前,未淘汰的柴油货车企业或个体车主不再申请新增运力和其他营运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