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条件
缴存职工在将账户余额转入青岛时,必须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转胶东四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视同同城转,没有限制。
二。处理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许可证。电子身份证明、电子营业执照、房地产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请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和咨询。
1.员工申请: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提供原单位名称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2)《青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的,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
(1)青岛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委托书;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员工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位经理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处理方式(流程)
1,柜台办理
(1)申请受理:员工本人向任一管理处申请异地调动和延续。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2)审核受理:管理处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员工信息。信息一致的,予以受理,并在《青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3)信息传递:管理处受理职工申请后,负责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联络函,上传至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全国平台,传输至住房公积金异地管理中心。
(4)信息接收和资金划转: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平台传输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和划转资金后,将核实的划转资金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在线处理
要求职工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如果转移地为烟台、威海、潍坊、日照胶东,则视为同城转移,不受限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含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爱山东”APP等渠道办理。输入转出公积金中心、转出单位名称(原单位名称)、转出个人账号(原个人账号)自行办理异地转移申请。
点击此处查看:(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四。处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天即可办理(不含异地中心办理审核确认信息和资金划转所需时间)。
五、离线处理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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