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江苏省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李先念简历2022-08-15  5

江苏抗击疫情医保经办服务10项政策问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疫情防控部署,2月3日,省医保局制定出台了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的政策意见,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就医,参保人员不因疫情问题中断医保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问题就诊。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处、省医保局给你简明的政策问答。

一是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参保患者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应当及时支付。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

二。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无论是我省参保患者在省内或省外异地就医,还是外省(市、区)参保患者在我省就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都将通过省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快速通道”和“零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因故不能完成备案手续的,由就医地负责异地患者的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核算,确保备案不影响治疗。

3.未参保患者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有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督促职工参保;无用人单位且在本省登记的,由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患者参保后可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不受等待期政策影响。

确保疫情期间参保人的医保服务不中断,更加优化。

四。疫情期间如何办理医保服务?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省医保局已要求各市医保部门公布网上医保服务清单和操作指南。参保人员可办理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缴费基数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定点协议管理申报、特缓认定、待遇审批和支付等业务。在网上服务大厅通过政府网站、手机app等载体。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各地设立的服务专线进行咨询。

5.疫情期间零星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邮寄报销

根据各地公布的邮寄名单、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将零星报销所需材料邮寄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预约报销

对于不能邮寄报销的,根据各地开通的零星报销预约渠道:http://szsbzx . sipallwin . com/FH adminm/appbusinesssdef/showbusinessnavigationpage?Businessid=3,预约零星报销业务,实现错时、错峰办理。

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现场报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先受理后报销的方式,并将处理结果短信告知参保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办理等待时间。

不及物动词2019年还没报销的医药费怎么办?

对于2019年参保人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可延长至2020年12月底,相关医疗费用不受影响。

七。对取药慢的患者有哪些便民措施?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期间患者前往医疗机构用药的次数,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剂量,放宽部分门诊慢性病用药剂量。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稳定期门诊慢性病,根据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疗医院医生评估后,剂量可放宽至3个月。

8.因疫情无法按时参保缴费怎么办?

对因疫情不能参保并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延长缴费时限,采取承诺方式参保,直至疫情结束。补缴后,不影响被保险人报销。

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受资金问题的影响。

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是如何保障的?

为保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我省提前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的医保资金;向设立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不少于一个月的医保资金。截至2月4日,全省已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基金4.2亿。根据疫情发展,我省将及时测算并增加资金额度。

X.医疗机构收治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预算控制指标,费用单独结算。结算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将卫生部门诊疗计划内的所有药品和医疗服务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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