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收养的宝宝怎么办理上户口?
如何为收养的宝宝办理合肥市户口?
处理条件:
公民收养未进行出生登记的婴儿的,收养人应当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中心)提交出生登记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扶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居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被遗弃的,收养人或者托幼机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
办理程序: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中心)申报。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合格的,当场办理。
地址: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政中心申请出生登记。
地区户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