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已故职工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下载
应用条件
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人为死亡员工的第一继承人。
申请提款额度
撤回申请人一次性提取已故职工账户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其他事项
1.已故职工的第一继承人不能申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GB/T51353-2019)中提取已故职工账户余额必须经过公证的规定仍然适用。
2.由于涉外遗产继承复杂,本通知不包括提取境外事项。
3.提取申请人应当照顾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4.提取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名提取公积金。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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