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缴费规定

乌鲁木齐医保缴费规定,第1张

乌鲁木齐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且正常缴费(指出院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为单位,参保缴费30天,以个人为单位,参保缴费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官方网站,新疆医疗保障局)

3.完整数据

扩展信息

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的缴费比例如何规定?如何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乌鲁木齐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非退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4%;大额医疗补助的缴费比例为0.5%。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缴费后,按月将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存入参保时申报的银行卡,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扣代缴。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单位参保人员有什么区别?

(1)灵活就业人员不设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社保卡内不按月划拨资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了医疗个人账户,后改为个人弹性缴费方式的人员,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余额可继续使用。

(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或中断缴费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有等待期。在等待期间,根据连续缴费时间的不同,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这种情况下的一定报销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已缴纳最低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等待期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缴费中断的灵活就业人员有等待期。等待期间,医疗保险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医疗费:

连续缴费6个月(0-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待遇;

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满1年(7-12个月)的,纳入医保范围的特殊慢性病住院和门诊金额,在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中支付30%;

连续缴费满1年不满2年(13-24个月)的,纳入医保范围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金额,在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中支付60%;

连续缴费2年的,自第25个月起,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金额,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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