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生儿上户口

天鹅绒面料2022-08-15  13

东莞新生儿入户登记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生育子女已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可以为生育的子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1)关注“管家政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在线预约。预约成功后,当场换号,等电话。

(二)申请人向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三)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申请材料

(一)基本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应为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

(二)基本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收到原件);

2.母亲和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的,无需提供。原检);

3.母亲和父亲的户口簿(如果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则无需提供。原件验收复印件);

4.结婚证(如果父母非夫妻,不需要提供。原件验收复印件);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情况和材料

5.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提供父母离婚证明)。原件验收复印件);

6.集体户扉页(申请人出生为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扉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军人身份证(父母一方是军人,提供军人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与其他证件不一致的,提供所在单位证明。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以随父或母所在部队营房的集体户登记,在部队有合法财产的,可以随祖父母登记。原件验收复印件);

8.在校学生材料(父母双方均由在校学生集体户提供,可选择随祖父母登记落户;父母一方为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集体户口的,在校生子女户口随非在校集体户口的一方落户。原件验收复印件);

9.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属于在校学生集体户的,应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登记。原检);

10.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学生集体户的,应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登记。原件验收复印件);

11.港澳台居民护照、身份证件(父母一方由国(境)外人士提供)。接受原件的复印件)。

处理地点:

东莞公安局各户政办证窗口

加工处方:

1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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