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地方生活补助办理程序
近日,市退伍军人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失业军人配偶地方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青退伍〔2021〕8号)。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失业军人家属地方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处理程序]
1.有资格领取地方生活补贴的随军配偶,由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2.经师(旅)以上部队或独立团政治机关审核后,报现役军人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区(市)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受理。
3.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失业军人配偶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4.区(市)退伍军人事务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军人配偶提供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