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优购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
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业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经认定的A-F类人才。
应用条件
1.人才本人及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苏州无自有住房。
2.本办法实施后,人才将家庭拥有的房屋过户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导致无自有房屋的,可在申请优秀购房资格前,对房屋动产进行过户登记满两年。
资格申请
1.有购买意向的人才需登录吴江优秀人才网服务平台,填写《吴江区优秀人才购买申请表》,提交优秀人才购买信用承诺书。
2.区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对人才资格进行认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人才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产(含两年内房产登记过户)进行同步核查,在人才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