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要求带什么资料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年和期满后一个月申请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持证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区办理签注:
1.居住证;
二、在窗口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案件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居住地址证明。
动词 (verb的缩写)根据申请原因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要重复提供居住地址证明)、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1。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之一:
(一)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如果以合法和稳定住所为由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一)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
(3)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酒店等出具的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
3。如果以继续学习为由处理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信息之一:
(1)学生证;
(2)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其他材料等。
处理时间限制: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当场注销其居住证。擦除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办理完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电话:
0769-2283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