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支付标准(最新)
更新时间:2021年4月28日
15元/人每年,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居民无需缴费。
保障对象为长沙县已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含财政汇款人),处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效状态。参保人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自付3万元以上的部分纳入补充保险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