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一、办理贵阳离婚证的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至今仍维持这种情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坏结婚证。
3.本市户籍居民或原登记机关在贵阳。
4.离婚已在申请人户口簿上注明。
注:户口本上未注明离婚的,不能补办离婚证,可以出具夫妻解除关系证明。
二。贵阳离婚证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
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备案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当事人提交两张1寸大单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更换离婚证)。
2。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回乡证
(2)香港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结婚证登记声明的签署声明
3。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4。台湾省居民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本人在台湾省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
(1)台湾省居民通行证或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5。海外华人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6。照片
补办离婚证时,当事人需提交近期二寸单身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7。离婚证
离婚证条款破损或不一致。
注意: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