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转移对象要求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在Xi安办理医保转移的人群包括:
1、职工健康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2.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户口变动,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疗保险信息记录转移、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和医疗保险待遇衔接。
二。传输方式:
有单位参保的职工医保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可以个人申请。
三。转移要求:
(机构转让)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已暂停在转出地参加,并按规定在转出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应办理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户口变更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当年原则上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机构间转移)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暂停。在转入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以申请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暂停。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申请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