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保险待遇月定额标准按照2019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即2463元)确定,由长期保险基金和重度残疾人员按比例缴纳;长期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运行期间不调整护理待遇标准。
各种护理方式的服务费支付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