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能领哪些待遇?
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可以获得怎样的待遇?
答:参保人在缴费或接受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同时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我市4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2021年标准可领取1440元。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多少钱?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但应当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