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或者少缴职工上一年度(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从欠缴或者少缴的第一个月起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经办人应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单》到住房公积金一楼业务大厅柜台办理缴存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表》第一、二、三联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交公积金受托银行窗口单位经办人办理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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