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涉港澳台离婚登记办理
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申请条件:内地居民与在mainland China的港澳台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2.我的结婚证;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
过程:
1.双方提出书面离婚申请,并出示证件。
2.双方就家庭财产处置、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和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和婚姻登记证办理单,登记机关审核。
5.去拿离婚证。
办理时限和费用:
完成材料,并立即结算。
免费
处理地点:
港澳台地区
地址:太原市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太原市万柏林区前锋街道长兴南街与新晋祠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9点-12点-13点-17点
电话:0351-236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