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
一、处理条件
1.自住住房装修时有发生。
2.装修房屋的地址在本市辖区内。
3.拥有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建房屋的相关材料)
二。处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产权证提供购房建房的相关材料)
3.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装修预算书、房屋装修发票(不含家具、家电发票)
4.装修房屋者的有效结婚证(如已婚,还应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未婚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5.个人提款申请
三。提款额度
按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计算,房屋装修标准不高于500元/平方米。
实际提款金额以提供的发票总金额为准。
提取手续一次性办理,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
四。处理过程
五、办理地点及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