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4)学校出具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3),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资助中心盖章)。
2.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毕业生家庭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附件2)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3)户口簿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户关系);(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或残疾证复印件(含正面、照片页、残疾等级页);(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证明原件(附件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4)建档立卡证明贫困家庭与毕业生的关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县级以上CDPF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或伤残证明复印件(含正面、照片页、伤残等级页);(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附件5);(4)贫困家庭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家庭主页、残疾人家庭成员主页、本人主页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
6.特困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贫困人口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6)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六类可随任一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学校申请总结材料:
1.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报告。
2.《学校就业创业补贴受理初审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见附件7)。
3.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公示文件2份。
4.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名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见附件8)。
5.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6.学校在银行开户的开户许可证。
材料保管:各学校提交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材料,经新区人社局民政局审核后退回学校,由学校负责装订归档,留存备查,保存期5年。
具体应用指南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