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补贴
西咸新区辖区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2届毕业生,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以下六类中任何一类的毕业生均可申请: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低收入家庭的毕业生;
3.残疾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极端贫困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4)学校出具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3),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资助中心盖章)。
2.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毕业生家庭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附件2)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3)户口簿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户关系);(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或残疾证复印件(含正面、照片页、残疾等级页);(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证明原件(附件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4)建档立卡证明贫困家庭与毕业生的关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县级以上CDPF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或伤残证明复印件(含正面、照片页、伤残等级页);(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附件5);(4)贫困家庭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家庭主页、残疾人家庭成员主页、本人主页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
6.特困毕业生申请材料:(1)《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贫困人口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6)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六类可随任一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具体应用指南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