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发送: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获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所获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超领、冒领或违反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应及时退还。